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黄山区法院主动发挥并延伸司法职能,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普法宣传,送上“及时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选派干警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组建法律宣讲团,开展“新生普法第一课”、“追梦少年·与法同行”等法治宣传课;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深入汤口镇芳村村为留守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典型诈骗等知识。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参加公众开放日等活动4次,共有300余名学生参与到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立足审判职能,撑起“保护伞”。建立调审执“绿色通道”,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快收、快结、快执;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成立少年法庭,开展“圆桌审判”,建立在案件审理阶段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机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扩大适用非监禁刑,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扎实做好判后延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多举措帮助失足青少年悔过自新。今年以来,共审结涉及儿童权益案件8件,执行到位抚养费117008元。
加强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积极构建多方共建、多措并举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机制,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合力。与妇联、团区委等群团部门开展合作,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成功化解各类家事纠纷40余件;联合区检察院、区团委,共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普遍性或需提请注意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有效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