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进人员管理培养,发挥传帮带的积极作用,促进新进人员成长成才、向上向善、全面发展,9月15日,休宁县检察院举行新进人员结对培养拜师仪式。
仪式上,宣读了《县检察院新进人员结对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新进人员结对培养名单;“师徒”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师傅”为“徒弟”整理领带和检徽;“师傅”代表洪春宁、陈聆艳,“徒弟”代表张丽芳、杨纪分别作表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本德就结对培养工作对双方提出要求。
作为“师傅”,要注重通过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强化指导意识;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言传身教,凡事以身作则,做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坚持严管厚爱,积极引领正能量,努力成为“徒弟”们思想进步的引导者、职业生涯的帮助者、能力提升的指导者、习惯养成的监督者、检察文化的传播者和日常生活的关心者。
作为“徒弟”,要端正态度,尊重“师傅”,自觉服从管理,积极融入休宁检察大家庭;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岗位练兵等,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提升履职能力,培塑优良作风,增强组织归属感、工作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同时强化规矩纪律意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结对培养“传帮带”的工作方法,是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承、继往开来的重要法宝。《县检察院新进人员结对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师傅”从部门负责人、优秀员额检察官或业务骨干中产生,“徒弟”即新入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以“一对一”的形式建立师徒关系进行结对培养。本次共有8对师徒结对。
本次拜师仪式,开启了休宁检察“师傅带徒弟”人才培养新模式。下一步,休宁县检察院将坚持政治引领、党建保障,聚焦队伍建设尤其是年轻干警的成长培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养力度,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