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错了,很后悔......”近期,一场别样的防范电信诈骗课在歙州学校开讲,这次的“讲述人”是歙县人民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他们通过讲述亲身经历为百余名师生带来了一次沉浸式反诈体验。
这是歙县检察机关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的一个缩影。
程某某等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诈骗分子的指示下冒充天猫等电商客服拨打他人电话,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经综合考虑,程某某等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自愿申请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检察机关认为,作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如能让他们现身说法,直接参与反诈宣传,更有助于提升反诈宣传的实效。
9月21日至9月26日,在民警的带领下,程某某等人在学校、社区等地参与反诈宣传活动,通过讲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以案示警。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与电诈相关的案件数量飙升,反诈态势仍然严峻。
歙县人民检察院将“不起诉 公益服务”与反诈宣传紧密结合起来,让犯罪嫌疑人以“不起诉 ”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反诈宣传,并通过这种模式,进一步降低电诈相关犯罪的再犯风险和再犯率,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歙县、法治歙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