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歙县公安机关着力构建上下齐动、部门联动、整体推动新格局,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取得新成效,深挖了一批隐藏在农村地区的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分子,着力实现“两个一批、两个严防、一个确保”工作目标。截止目前,全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野生动物案件15起,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7人,扣押画眉鸟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只,黄麂、猪獾、狗獾等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48件,清剿非法狩猎工具“土铳”(以火药为动力)7只,铁夹、猎套、红缨枪等非法狩猎工具108件,查获非法狩猎猎犬16只,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
“一线走访”发现非法狩猎
9月8日,富堨派出所教导员和辖区民警在辖区上丰乡某村民小组走访,发现村民赵某和弟弟正在家门口宰杀野生动物。经民警现场初步调查,证实系赵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铁夹非法猎捕野猪一头,宰杀后并伺机食用和出售。令赵某没有的是,该村偏远闭塞,派出所民警怎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知道自己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为消除群众“疑惑”,民警通过村民小组长召集了该村在家群众,说明了此次“一线走访”的初衷和目的,并围绕赵某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开展以案释法。民警在现场向广大群众介绍了我县境内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和特征,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等相关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方式和群众现场互动,让广大群众明白了非法狩猎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充分发挥了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所起到的警醒教育作用,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认可和普遍欢迎。
“警民议事群”话野生动物保护
歙县公安机关依托“警民桥”平台扎实推进“网上警民议事厅”工作机制落实,广泛征集影响农村地区稳定的违法犯罪线索。9月12日,三阳派出所在辖区各村“警民议事群”里转发县局“关于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线索的通告”后,得到辖区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民警获取多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线索,并对相关线索逐条核查,侦破非法狩猎案件3起。
三阳镇岭脚村毗邻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麂、梅花鹿、金钱豹、鬣羚、猕猴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日益频繁,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会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破坏,同时对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环境损失。森警大队结合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非法狩猎发案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围绕重点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向三阳派出所推送非法狩猎犯罪线索4条,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自9月12日以来,三阳派出所根据线索核查,一举侦破7起非法狩猎案件,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7人,扣押大量非法狩猎工具铁夹、猎套和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三阳派出所在开展打击非法狩猎犯罪活动的同时,在“警民议事群”里积极鼓励广大群众主动上交铁夹、猎套等狩猎工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清剿猎具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进一步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人身安全。
目前,全县12个派出所充分利用“警民议事群”的辐射作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广泛征求群众对野猪种群防控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反馈,通过政府提升野猪种群防控效果,扩大野猪破坏农作物等财产损失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进一步消除广大群众对野猪危害造成后果的顾虑。
让“警民议事群”成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主阵地”,深入推进全面普法,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自觉,筑牢野生动物坚实法治屏障。
“传统 ”手段助力打击犯罪
7月下旬,王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长陔乡南源村开展“一村一警”工作走访,民警获悉该村毕某伙同他人持枪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通过分析研判,7月25日,多路民警经过前期精准摸排,直插多名犯罪嫌疑人家中,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土铳”(以火药为动力)6只,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非法持枪狩猎案件1起,及时消除了抢爆犯罪隐患。
大阜森林派出所所长吴中华有早起晨练习惯,出于职业敏感,在晨练途中,他总会留心同公安机关职责范围有关的事务。近期,路边有人利用电子诱捕器非法猎捕画眉鸟引起了吴中华的高度重视,画眉鸟已于2021年2月5日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鸣叫声清脆,备受笼养鸟爱好者的青睐,民间非法猎捕、交易画眉鸟违法犯罪利益链条突出。通过连续几天的观察,吴中华充分发挥辖区人熟、地熟优势,从外围第一时间摸清了吴某、汪某非法狩猎犯罪线索。9月15日,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犯罪嫌疑人吴某、汪某家中当场查获画眉鸟12只,野生动物制品4件,以及电子诱捕器、捕鸟笼、铁夹等猎具若干套,犯罪嫌疑人吴某、汪某对非法狩猎以及交易野生动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16日,深渡派出所根据林业部门移送案件线索,辖区吴某于今年四月份非法猎捕野猪两头。根据林业部门移送线索,深渡派出所围绕吴某个人爱好和日常行动轨迹,通过外围秘密调查,从吴某饲养的多只猎狗和家中存放的大量铁夹、猎套、红缨枪等狩猎工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吴某极有可能是常年非法狩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惯犯。面对民警的讯问,吴某极力回避犯罪事实,当民警适时抛出相关证据,吴某心理防线瞬间瓦解,犯罪嫌疑人吴某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狩猎,并出售猎获物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