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民政工作特点和要求,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时效和帮扶温度,黄山区实现救助理念、救助方式、救助对象和救助主体“四个转变”。1-8月份,共救助 5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097.7万元。
救助理念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建立由区、乡、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组成的主动发现队伍,及时将因患重病或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锐减、支出巨增的人员纳入救助。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数据交叉比对,筛查存在遇困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实现困难群众被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今年以来共自动归集预警信息5条,主动发现229人次,通过实地核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人,临时救助233人。
救助方式由“区级审核”向“乡镇审核”转变。通过赋权乡镇,下放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权限,让救助保障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将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让救助更加及时。年初以来新纳入低保75人,特困供养25人。
救助对象由“户籍地救”向“发生地救”转变。打破急难救助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使得救助更为高效,最快救助可在5个工作日完成。年初以来,累计救助外来务工人员5人次,救助金额1.5万元。
救助主体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参与”转变。鼓励、引导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今年来,成立村(居)“救急难”互助社60个,共募集到60余万元爱心捐款,作为区级临时救助的有效补充,救助金最快可在1日内到账,实现对辖区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