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切入,以打造“黟路童行”未检品牌为抓手,突出“三个联动”抓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未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第一检察部被授予“黄山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学校网格助力建设法治校园”入选“第一届黄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2名未检干警分别被评为省、市法治教育先进个人。
突出内部联动,撑起综合司法保护“最强保护伞”
办案专业化。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和专门办案组,形成“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为提升综合保护实效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未检办和办案组,流转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维权求助等线索16条,发出检察建议3份,支持4名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向3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办理的一起强奸案入选“2021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惩防精准化。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6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均提出监禁刑量刑建议。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充分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力为罪错未成年人翻开人生新篇章。为1名附条件不起诉人精心制定个性化的联合帮教计划,坚持每周交流谈心,每月与联合帮教部门、监护人沟通,成功帮助该未成年人真诚悔过、重归社会。
突出检校联动,打通法治校园建设“最后一公里”
聚力一个目标。与黟县教育局会签《关于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的工作意见》,聚焦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目标,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等方面强化检校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充分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与碧山小学共建了“黟路童行”心灵驿站,设置阳光阅读区、楹联展示区、未检邮箱,引导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吸收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做到知分识寸、知法守法。
铺好一张网格。更加主动融入学校保护,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设置“学校网格”,将黟县13所中小学纳入网格,由院领导分别带队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学校法治需求,提供“定制化”检察产品。网格设置以来,共走访校园70余次,推动解决相关问题6个。
配齐一套人马。由检察长带头,全院17名干警尽锐出动,分别在1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下沉全覆盖、履职实质化。在校园普法过程中,各位法治副校长“各显神通”,开展了宿舍夜谈、海报普法、广播寄语、答题互动等形式各样的活动,进一步拉近与学生们的距离,提升了教育效果。
突出多方联动,凝聚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公约数”
增强部门合力。与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把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与县公安局共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场所;与团县委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协议》;与县妇联签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协议》、共同筹建黟县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提升宣传效果。会同宣传部门首次召开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借力融媒体,在黟县发布、黟县检察等平台开辟“黟路童行”专栏,制作发布“未检小课堂”微视频2条、未检工作信息60条,让未检工作、未检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
扩大社会参与。依托新建的“中国好人倪良玉工作室”,充分发挥倪良玉担任黄山市好人联盟黟县分联盟负责人、黟县关工委法制组组长的作用,通过好人的示范引领,让更多群众、更多部门自觉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2023年2月份,工作室与未检办共同为1名患病幼儿捐款,并帮助其联系办理医保审核程序,助力她成功申请到“小路灯”基金救助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