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黟县构建了统一聘任,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立法律顾问统筹使用试行机制。为解决县法律顾问覆盖率低等问题,对法律顾问使用工作,开展摸底、调研起草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使用全县法律顾问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推行法律顾问统筹规范使用工作。
严格推行法律顾问统一程序指派。将全县涉法事务全部纳入统筹范围,各乡镇各部门申请法律服务时,应向县司法局提交法律服务申请,由县司法局进行分类,根据申请时间顺序、涉法事务复杂程度进行轮流指派,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建立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台账,及时将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项填入《全县涉法事务指派情况一览表》,详细登记参与时间、对象、项目,以便统一结算费用。
实现法律顾问高效精准化法律服务。 由县司法局统筹调度法律顾问参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日常法律事务。同时,明确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推动法律顾问服务前置,从文件的制定、执法源头介入服务,全程参与,实现法律服务精准化。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奖惩工作机制。在试运行的基础上,起草了《法律顾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统筹管理从受理、指派、法服务成果交付及成效评价等进行管理和考核评价。对工作评价成效不合格,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今年统筹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25家单位的法律服务事项137件,其中参与会议座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92件,应诉案件7件,审核协议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