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徽州区司法局矫正中心及徽州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通道内,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解矫宣告仪式,上门为一名在院接受治疗的精神障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解矫手续。
程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22年11月入矫以来,徽州司法所一直对其严格管理,在程某精神疾病发作时,积极与歙县平和医院、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协调对接,妥善安排该矫正对象到医院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前往医院对该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治疗效果、思想状况,让其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治疗,现该矫正对象矫正期满,符合解矫条件。
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达医院后向医院负责人说明了来意,现场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后,在医院隔离通道内举行了简易的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医院主治医生详细介绍了程某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基本情况及身体恢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接受管理、参加教育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综合评定;挂职民警张警官公开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社区矫正期满鉴定意见,正式宣布程某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并按程序为其办理解矫手续,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仪式结束,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对该矫正对象进行了回归社会前的融入教育,要求程某深刻吸取教训,保持警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同时也鼓励他要积极配合治疗,在出院后一定要安心生活,尽自己所能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