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黟县检察院积极强化检察监督和依法行政同频共振,与县政府建立横向协作机制6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19项,力促司法与行政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手段聚合,努力用法治含金量保障发展高质量。
共绘法治黟县同心圆
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全市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率100%,监督立案率和撤案率同比均上升2倍以上。聘请1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公益诉讼志愿者,形成“检察 行政”工作模式。上线运行“公益卫士”数字检察云平台,与县域治理大数据指挥中心实现底层互联,共享后者平台上各类行政执法线索。依托该平台已办理行政检察等监督案件50余件。构建督促环保税征收监督模型和渔业资源保护监督模型,帮助税务部门追缴环保税款300余万元,帮助追偿渔业资源损失费用23万元。
共奏“黟见倾心”交响曲
深化落实“河、林、田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探索成立“两山”转化综合司法保护实践站,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中,要求当事人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费用21.4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358万元。针对非遗传承人培养不力、利用教育资源传承不够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动非遗传承教育更快更全;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督促修复受损文物5处。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家、“新黟县人”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依法解决追讨工程款、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6个。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共同组建驻经济开发区法治护航中心,制定《想企业之所想服务清单》,打通为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共求司法为民公约数
开展守护“夕阳红”“半边天”专项监督,推动“飞线充电”、不合格灭火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向相关行政单位和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3份,有力维护民生民利。与县公安局共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场所;与县妇联、县民政局等签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协议》、建立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与县教育局共建“黟路童行”心灵驿站,以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深度融合。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共计发放9.5万元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