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零距离、面对面”参与案件评查,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彰显,更是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实现司法公正的具体实践,11月15日,屯溪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今年第三季度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
此次活动共监督评查各类案件61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54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控告申诉案件4件。人民监督员除对屯溪区检察院评查员的集中评查活动本身实施监督外,还在现场随机抽取了若干案件进行阅卷,填写评查表、提出评查意见和案件质量等次建议,作为提升办案质量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屯溪区检察院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渠道,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成为“检察为民”的生动诠释。
下一步,屯溪区检察院将持续向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倾斜、向检察重点工作倾斜,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成效,以“阳光检察”力促办案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