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 7万元利息程某已还清,你们出面调解真是事半功倍啊!”近日,某银行给休宁县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程某在黄山市市区经营一家水果商铺,长期向学校、酒店等单位供货,经营状况较好。为扩大经营规模,程某以其名下4间旺铺为抵押,向休宁县某银行贷款550万元,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起初,程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生意大不如前、收入也锐减。自今年8月起至今,程某逾期还款,拖欠本息近14万元。多次催收无果后,银行请求公证机关予以出具《执行证书》,拟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机关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向法院进行反馈。本着“主动服务”“执源治理”等理念,执行法官决定提前介入调解。11月14日,法院、公证机关共同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督促程某履行还款义务。
“我真没钱,如果非逼我还钱,我只能关停店面,那就更无法归还贷款了……”起初,程某坚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要求再宽限数月。执行法官耐心给程某算了几笔经济账:“迟早都要还,如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你还将负担执行费、评估费等费用,大致估算也要七八万,岂不雪上加霜?”程某是精明的生意人,得知后期还将承担不菲的费用,一改之前“躺平”态度,表示立即回去筹款。3日后,捷报传来,程某已主动将拖欠的利息打入还款账户,并就余款作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自此,该借款纠纷在法院及公证处的合力下顺利化解。
这只是休宁县法院执源治理的一个缩影,法院将继续探索经验做法,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执前,激活解纷“源”动力。